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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3/12/25   文章来源: | 文章作者:

各学院(系、部)、处(室)、馆、中心、厂:

2014年元旦、春节将至,根据中省市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精神,现就抓好我校“两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两节”廉洁自律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市纪委按照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和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的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坚持从加强作风建设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狠抓超标准公务接待、收送礼品礼金、奢侈浪费等顽疾的治理,收到了明显成效。

为了不断巩固扩大纠正“四风”的成果,把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充分认识抓好“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组织对中央和省市纪委有关通知精神的宣传教育,研究制定落实相关规定要求的具体措施,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用刚性约束保证中央和省市纪委各项规定要求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校风,引导全校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廉洁的佳节。

二、切实抓好中省市纪委有关规定落实

1.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3.严禁用公款购买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4.严禁用公款组织团拜会和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

5.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用公款组织变相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6.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年终突击花钱;

7.严禁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不准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8.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和借机收敛财物;

10.严禁公车私用;

11.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2.严控各种形式达标、评比、表彰等节日庆典活动。

三、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顶风违纪行为

各学院、系、各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财务管理部门要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严格执行行政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审计部门要认真组织对重点单位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经费管理漏洞和纠正违规使用经费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组织集中检查、专项督查、开展暗访等形式加大震慑力度,认真办理人民群众的信访举报,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校纪委监察处举报电话:89388315

中共沈阳化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