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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4/12/31   文章来源: | 文章作者:

 

关于转发沈阳市纪委《关于切实加强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行政处级单位 :

     现将沈阳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切实加强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沈纪发〔201415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传达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举报电话:89388315

                                      中共沈阳化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12.30

 

 

 

《关于切实加强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要坚持抓长、抓细、抓常的要求,切实保证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认真抓好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严禁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参加各种非法组织活动、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2.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或向下属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转嫁摊派相关费用。

  3.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购买发放馈赠购物卡、烟花爆竹、烟酒、茶叶、花卉、水果、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

  4.严禁在个人或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内部招待所和培训中心、农家乐等场所组织和参加各种名义的公款宴请活动。

  5.严禁组织、参与、接受任何单位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6.严禁参加各类企业和其他组织举办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年会、联谊会等活动。

  7.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贺年卡、明信片、挂历、台历等物品。

  8.严禁以各种理由违规收受有工作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馈赠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礼品册、提货券以及利用电子商务提供的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

  9.严禁用财政资金举办各类年会和经营性文艺晚会。

  10.严禁涉足色情服务场所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迷信活动。

  11.严格控制各种形式的达标、评比、表彰、庆典和茶话会、联欢会、团拜会、相互走访等节庆拜年活动。

  12.“两节期间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一律封存停驶,执行公务必需的公务用车应明确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严禁利用职权借用下属部门和关系单位的车辆。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切实严明纪律要求,层层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管辖范围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设立和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受理群众举报,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点名曝光一起。对因发生违规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责任。

  

 

 

举报网站:市纪委门户网站(http://www.sysjjjc.gov.cn

  举报电话:9612322718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