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持之以恒推进全校作风建设,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现将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辽纪明电[2016]1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严防“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辽委办传发[2016]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辽纪明电[2016]1号);
2.《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严防“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辽委办传发[2016]42号)。
省高校纪工委关于转发辽纪明电【2016】1号、辽委办传发【2016】42号的通知
中共沈阳化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5月3日